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就将她扶稳到座位上。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却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恩公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酒窝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这两句话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的同学和新娘的同事,恰好被凑到一桌,只互相介绍了名字,没有讲更多的话。然后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整整三小时。加长的婚车上,新人百无聊赖,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勉强想出一个老掉牙的:“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有点冷,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也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安若刚刚转为清醒的脑子又开始混沌了。
“程少臣。”
“这名字拗口,好像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酒窝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你的名字也不好念,饶舌。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安若和程少臣第三次的相遇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作为服务人员去帮忙。新人长居海外带着西式做派,婚礼场地设在郊外的山庄,宴席是自助餐式。
安若站在倪董的身后协助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就认出了他。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显得很是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向倪董夫妇道贺及致歉。倪董对他的态度很亲热。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他是沉默寡言的安静青年,眉宇清朗带几分忧郁,不怎么出声,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会放下筷子,注视着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除了询问她们的去处之外也没有更多的话。第二次做伴郎那次,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干净,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地替他挡了各种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态度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一番客套完毕,他给了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往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闲适又阳光。他问:“你最近还打算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今天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我平时不怎么看电影。”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但是突然想起了那部电影的结局,总在婚礼上相遇的男女主角最后是在一起了。贸然说出不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安若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已经喝掉“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这杯的名字叫作“秋意正浓”,接下来的黄色酒则叫作“黄金年代”。她连喝了三杯。
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下,终于开始皱眉,“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喝饮料?多矫情。”安若说。其实她承认自己就挺矫情的,但也不至于矫情到那种程度吧。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好吧,看在刚才你帮了我的分上,我收回刚才那句话。”
“哪句?”
“来这儿喝饮料的人多矫情。”
程少臣笑了,“的确很矫情,而且这种矫情事我经常做。”他环顾了一下她身旁,“你一个人?这可比矫情更严重,这样很危险。”
安若没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剩下的三杯酒和空杯子重新排了一下队,“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作‘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霓在虹的外圈,我们很少能见到。”
“知道这回事,但从来没搞清过。受教受教。”程少臣很配合。
“我爸说,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沈霓虹这名字也不错,很适合你现在的样子。”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看着她喝掉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