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消失这样的字眼,立刻有人与他唱反调,“你瞎扯吧。”有人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那人当时就怒了,提高嗓门仿佛就能证明自己话里的真实性一般,继续说,“什么瞎扯!只不过这是机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而已!”
“既然普通人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的?”男人继续呛声,不等对方回答,便似笑非笑的说,“你可别告诉我你,你参与了这件事情,第一,你说参与的人都消失了,你怎么活着?第二,我可是知道,你之前是个电工,这和探险可没什么关系。”
仿佛被人戳穿了一般,他站了起来,瞪大眼睛,如同要让他明白什么一般说,“你知道什么,当年我二表姨的表弟就是其中一分子,他们出发的时候我还看到他在空间写,要去这里。可一年多过去了,却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等我问别人才知道,他死了。你懂不懂,他死了!”
“他死了能代表什么?二表姨的表弟这种人物你也能编的出来!你下次至少也要说自己的表弟还有点信服力。”那人分明不信,实在是这关系太远。
“难道我会拿别人的小命开玩笑?”仿佛是人品遭到了侮辱,那男人越说越激动,“我当时为了这件事情还特意托人去查。查出来的结果就是,绝密!”
“切!”原本还有些人听得津津有味,一听到绝密,立刻就如同被扎破了的气球一般撒了气,这算啥啊。
就连与他吵架的人,也都不想再接话了。再说,直接是拉低了自己的智商。唯有那男子,一副想发脾气没地方发的样子,为什么大家就是不听?
他还想说什么,大家却说什么也不想听了。
不少人因为累,加之吃得饱,眼皮已经开始打架,睁不开了,全当听故事了,一点都没有往心上放。
他旁边一个伙计看他如此气愤,喋喋不休,便好心拍了拍他,劝道,“得了,睡吧睡吧,明天还要进森林。”
“森林真的消失过人!”他甘心的说,他说的是实话。
可对方也不过是眯着眼睛,一副马上要睡着的敷衍样子。
清晨天蒙蒙亮,大家就被喊了起来,一个个睡眼惺忪,满脸疲惫,哪怕睡过一觉,可腿部的疼痛丝毫没有好转,反而越发的难以走动。
那些有经验的人,便劝告新来的,“再走一段时间,等腿适应了就好了。”所谓的腿适应了,就是腿麻木了。这是个痛苦的过程,却是必经的。
由火系异能者打头阵,必经动物也好,植物也罢,天生都是害怕火的。队伍人数很多,不过放在森林里,倒也显不出多少人。
大家顺利进入其中,在外面还能感到夏天的余热,可走进森林,立刻凉爽了不少,尤其是早晨的森林还带有淡淡的雾气,很快皮肤就有一种黏黏的感觉。
走了不过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树木繁多,竟然遮天蔽日的,需要点燃火把,才能看清楚道路。
这样的情况简直令人瞠目结舌,还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情呢!虽然知道深林深处应该十分幽深黑暗,可尼玛这才刚刚走进森林吧,有什么好黑天的。
抬头看看森林的上空,嗯,树叶茂密,挡了个严严实实,大概就算下雨都不会淋到了。
不过,这也仅限于在脑子里想想,要是真的在森林里遇到狂风暴雨,绝对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这路真难走。”开路者之一的方嘉满脸不爽,一脚下去,至少半只脚都要陷入泥泞的湿土里,难拔出来不说,再好的鞋子,也因为一次次的陷入泥潭而变得湿漉漉。
那泥泞的,如同沼泽的道路,让人叫苦不迭。
陆乐琛却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双胶鞋,简直让人看傻了眼。
“你怎么会带这样?!”小秋恨不得如同小女生一样,捂着嘴巴,一脸诧异的询问了,其实他更想说的是,“你怎么不告诉我们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他们现在脚可是全湿的,再走上这么一天,脚可以当发面大馒头了!
陆乐琛一本正经的穿好鞋子,对小秋说,“我只是以防万一。”所以,他也没遇到居然这么用得到。
小秋耸耸肩,好吧,当他没说。
大家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其实路难走一点,对男生还来不算什么大事。
胡隽同大家一样,走在这样的路上,路上早已被先行队踩出了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水坑,你是踩水坑便会有一脚的水,而踩其他地方,又会陷入泥巴。
总而言之,哪里都不好。
纪锦将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双雨鞋对她说,“换下来吧。”
“不用。”胡隽摇摇头,并不停顿脚步,“这点小事,没关系。”
纪锦将坚持,胡隽今天穿的是一双运动鞋子,为了凉爽,是网状鞋,水都浸湿了鞋子。他拉住胡隽,坚持。
最终胡隽还是妥协了,她点点头,要接过雨鞋。
可是令她意外的是,纪锦将却没有将鞋子给她,自己默默蹲下身子,帮她换鞋。她就这样虚扶着纪锦将的肩膀,看着他弯着身体,将鞋子帮她脱下来,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一条崭新的毛巾和一双干净温暖的棉袜,擦干脚后,帮她穿上棉袜,最后套上雨鞋。
而那双早已泥泞不堪的鞋子,则被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