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内,水墨瓦房林立,全城无一丝喧嚣。乍一看似乎保有江南水乡的情调,太平清闲。城里四处莺歌燕舞,夜夜笙箫;城外淮河环绕,渔翁垂钓,怡然自得。可是若与寻常百姓询问一番,便是另一种说法。
这里虽有众多武者守护城池,保一方安宁,可是也不乏衰落之气象。妖族猖狂,如今已威逼城外。大街小巷,即使保持着原来安定清净的气氛,可也透着一丝不安和恐慌。
一切还要追溯到八年前的那场战争。
直至八年以前,武南界域为人族所主宰。人定胜天成为所有武南子民最普适的想法。他们肆意捕捉和屠杀妖兽,将一些珍贵妖兽的皮毛和魔核拿去售卖,获得足够多的金银财宝。
妖族未通灵智之前,皆是人族任意屠杀玩弄的羔羊,都是人族为显示自负与勇力的牺牲品。而人族,从来不会担心妖族的反抗。而当第一只不通姓名,不知来历的妖兽误喝了人族在九灵山上的仙酒,开启灵智,便扭转了整个朗朗乾坤。
他们懂了生死轮回之道,不愿经历鬼门关之苦。他们不再将人族的屠杀当成尊卑等级下必然产生的结果。他们决定开始反抗,开始拒绝人族的控制。
在那个时代,有一群能够拥有最高的武道境界,将武魂觉醒至巅峰状态的高手,他们被称为魂师。一直以来,为了能够保证武南的安定与繁荣,魂师始终维护着武南界域数十座城池的安宁,与妖族展开一次又一次的战斗。
然而,通了灵智的妖族在千百年的压迫下,不再甘愿臣服。他们研习人类的武道,修炼魂技,利用自身在天性上的优势,达到了一般人类难以企及的境界。
八年前,人族与妖族展开了殊死搏斗。战争之激烈,前所未有。然而,这一次的局势,却打破了人定胜天的传说。人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惨败。众多魂师守护的城池分崩离析,百姓死伤惨重,一时间整个武南白骨遍地,尸横遍野。战争持续了三个多月,最终,人族举起了失败的白旗。
武南界域的焚天之战结束以后,人族实力走向衰落。得胜而归的妖族部落在黎北建立都城,尊奉妖帝奎霍为圣君。此后妖族大军一路向南,直逼岭南界内。如今,能够和妖族抗衡的四大城池渐渐分驰,没有当年同心之志。
最先来到樊城岭南界内的一支部落,已经占领樊城西北处的徽城,少了徽城,樊城落到唇亡齿寒之地步,岌岌可危。
若是樊城被攻破,岭南便真的没有可以抗敌的城池,武南的天下,便会成为妖族的天下。
祸事将至,只有几个不知趣的纨绔子弟还在戏耍娱乐,他们不理国事,以为这里还保有十八年前的太平。
“老三,你猜这怪物背着巨石,能走几步?”青袍年轻男子坐于台上,一番睥睨后将手中的果子随手一丢,身后的下人立马踏着小碎步前去拾起,怕惊扰了其他世家子弟。
“我看嘛,至少百十步!”老三挥了挥衣袖,自信说道。
“呵,”青袍小子不屑地笑了笑,他没想到老三如此高估了眼前这怪物,“我看,不超过二十步!要不来赌一场,如何?”
说完,青袍将那腰间的铜钱晃了晃,发出清脆的声响。
“赌就赌,我还就没怕过你!要我说,如果他走出了二十步,你那一百贯铜钱都得归我。”老三对于自己的眼光从来没有过怀疑,当然,他心中还有一份争强好斗的心。
“一言为定!你输了亦然,到时候可别耍赖!”青袍指着老三的鼻子说道。
老三一把推开他的手:“只怕最后输了耍赖的是你!”
两人互相嘴斗一番,然后各自哼了一声,便将注意力挪到怪物身上,仔细数着他的步伐。
台下那一只怪兽,倒也不算有什么稀奇模样。面相和身子与常人无异,只是略显粗壮些。他头上长了鹿角,双臂又有一些麟纹,便被人当做妖怪拿来兽场做表演。几个月前,他的主人病死,怪物一直留在兽场内受人观赏。
按照兽场的规矩,只要是有钱的世家子弟,便可来这里观赏,多出一些银两,可随意叫怪物做一些杂技表演,甚至领回家干几日苦活也没有问题。
本来这只怪物奇特的模样和怪力,引得不少世家公子花钱前来观看,为兽场增了不少生气。兽场老板本想着靠着这“镇场之宝”博得一个响亮的名声,揽尽樊城博人眼球的生意。
可是最近,兽场又收了一只奇宝,金丝灵鹊。灵鹊身上羽翼如金丝编织而成,甚是美丽。晚上浑身通体发亮,有如夜明珠一般,不少世家公子对这一尤物甚是关注,便渐渐不再关注那尽是蛮力的怪物了。
“说起来也奇怪,我们樊城何时有过金丝灵鹊这等异兽?”
“哪知道,只听说是一位陌生的客人卖给兽场主人的,要的价也不高,姓名也不曾报。”
后面两个下人议论,声音悄然,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眼前这台上两位公子在前不久出了四十两白银,将那怪兽买下,只是还寄放在兽场,每日要观赏时,便来兽场寻它。
而这一只怪物甚是奇特。他四肢健硕,隆起的肌肉如同石块般大小。双臂宛若有万钧之力,使起劲儿来可以扛起一座擂台。
此刻,怪物身上正缠着碗口粗大的铁链,铁链另一端绑着一块南山上运来的山石,怪物拖着山石,缓缓前行。
那山石,据说,是当年南山上找来的一小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