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里暖风微醺,却平白见了几分凉意。
司机拉开车门,只穿了一件衬衫的林见秋被漏进来的风吹得一抖,看起来像是害怕似的。
“滚。”司机礼貌地请他下车。
“……”林见秋揉揉还混沌着的脑壳,慢慢挪到车外。
脚刚踩到地上,司机就“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临上车前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还踹了林见秋一脚,随即飞快地窜上了驾驶座,一踩油门,价值不菲的豪车眨眼就飞了出去。
林见秋耳边还回荡着司机一声冷哼,以及“活该”二字。
周围被这场面惊到的人找回声音,远远绕着林见秋打量了片刻,才确认了是他,窃窃私语之中满是嘲讽。
“这不是林大明星吗。”
“噫,不能说明星,该说音乐家,不然他又该不高兴了。”
“什么狗屁音乐家,不过就是个被金主逗弄的小麻雀儿,还真把自己当个真凤凰了,不过就是狗仗叶二少人势罢了。”
“我看他这是被叶二少扫地出门了吧。”
“也是活该!谁叫他去招惹叶少心尖上的人的,假的就是假的,还真当叶二少眼瞎能看上他?要不是长得有点像那位……”
……
林见秋耳边嗡鸣声渐渐散去,那些话一点点钻进他的耳朵里,信息拼凑成型,眼前视野也清晰了起来。
眼前是颇有“艺术气息”的墙壁,被油漆喷墨绘制得五彩斑斓,张贴在上面的通知告示也未能幸免于难,唯有一张压在一堆疏通下水道的小广告上面的悬赏通缉令还是崭新的。
旁边有人抱着吉他在街头卖唱。
背后街道对面则是成片的酒吧和会所,那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们最喜欢偷偷在这里举行不宜让家长知晓的聚会。
当然偶尔也会像现在这样——组团看热闹。
限量版的豪车全云城仅此一辆,于是一跃成为叶家二少爷的名片标签之一。
更何况司机特意开着这么一辆豪车,在街区周围以最慢的速度游荡了一周,在吸引到了一众人的目光之后,这才干脆利落地把车上的人一脚踹下去。
放在叶二少身上,无异于拿着个大喇叭对众人喊:“这人我当垃圾丢了,谁敢捡就是跟本少爷作对!”
翻遍整个云城,敢明着面儿跟叶二少作对的,屈指可数。
更何况林见秋这人本就不讨喜。
不知道叶二少从哪里捡来的阿猫阿狗,圈养在家里当个玩意儿就算了,偏生自命清高,偶尔被二少爷带出去见人,也总是抬着下巴看人。
拙劣地模仿着上流社会的言行举止,乃至衣着装饰,也如跳梁小丑一般惹人发笑。
前一阵甚至以二少爷的“正宫”自居,跑到叶二少真正的心上人面前耀武扬威,终于是惹怒了二少爷。
如今他被丢出来,对围观者来说,也仍旧只是个笑话。
林见秋觉得头疼。
不是因为那些人讥讽的目光和言语,而是……各种意义上的头疼。
乱七八糟的记忆像是被揉碎打散,又重新随手团成团塞进他脑袋里。
他一度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为什么会站在这里。
最终还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林见秋”的记忆占据了上风。
多出来的还有不属于任何一个林见秋的记忆。
更像是从上帝视角来看的剧情简介。
于是林见秋恍然明悟,他这个情况可以算是穿越了。
穿进了一本追“妻”火葬场的万人迷狗血耽美文里。
原主与他同名同姓,甚至是同样一张脸,性格和人生经历却截然不同。
这个世界的“林见秋”就是个小炮灰。
主角之一是刚把他赶出家门的叶二少叶临云,也就是所谓的主角攻。
正儿八经的真主角——所谓主角受,则是叶临云的白月光。
叶临云自学生时代就暗恋白月光,但因为种种误会而没能在一起,后来白月光出国,他就只能对着照片消愁。
为了疏解内心的寂寞和无处宣泄的爱慕,他化身花花公子,流连于花丛之中,甚至还找了替身。
替身不如白月光万分之一的美好,实际上只是个自私狭隘的白莲花,对着叶临云温柔小意大方得体,对外则狐假虎威,自命不凡。
等到白月光回国,白莲花替身便急不可耐地跑到他面前宣示主权,开始疯狂作死。
作死的下场就是被金主爸爸毫不留情地丢弃,圈里圈外都下了□□,替身找不到体面的工作,又不愿屈尊去做脏活累活,最终因为没钱治疗而死在了病中。
林见秋就是穿成了这个倒霉催的短命白莲替身。
而且还正巧穿到了最尴尬的时刻。
在他意识里最初的一幕,就是叶临云把他推到一边,慌慌张张地转向白月光,语无伦次地表白自己的心意,再三明言自己根本没有碰林见秋,身心都是属于白月光的。
为了表现自己的真心,他当着白月光的面,叫来司机把林见秋拖出去丢掉。
林见秋被他推得撞到柜子上,脑袋咚的一声响,意识消失之前,也就听到了叶临云冷冷地说要封杀他。
剩下那点意识就是庆幸了。
他可接受不了自己好好一个一米八的大老爷们儿对着另一个男人继续撒娇卖嗲化浓妆抛媚眼,还卯足了劲儿往床上爬——
幸好,幸好。
感谢叶临云对白月光的爱情忠贞不渝感天动地守身如玉……
等到林见秋再醒过来,就是被司机从车上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