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里第一回看到了劈头盖脸训斥人的时大小姐,林江一头雾水:什么伤?主子受伤了?刚要问,就见大小姐一把拽着自家主子朝着自个儿房间里去了。
进门前,还有些彪悍地回头呵斥了声,“跟我进来!”
而自家公子,低着头跟个小媳妇儿似的,任由人小姑娘拽着自己衣袖进了屋子。林江:……所以,如今是不走了么?
“下去吧。”宫泽摆摆手,对着有些不在状态的顾辞的侍卫,好心解释道,“看来一时半刻是出发不了的……你家公子一下子玩过头了。走吧走吧……下楼去等着吧。”
玩过头?林江没明白。不过他也觉得今日的主子和时小姐,有些不大一样。时大小姐是出了名地性子好,说话温温柔柔的,对他们这些个做下属的也是客气有礼,何时这般生气过?
林江挠挠头,转身下了楼。
屋内。
顾辞被时欢按着坐在了桌前,看着时欢从已经收拾好的包袱里取出绷带和伤药,蹙着眉清理周围干涸的血迹,一边清理,一边愈发地沉着脸皱着眉,偏生一个字都不多说。
真的生气了。
“欢欢……”他拽拽小丫头的衣裳,此刻没有了外人,愈发哄地从善如流,“莫要再气了,我真的也是不小心……”一个不下心没压住火气,看着小丫头跟人凑着脑袋说话,恨不得将那茶杯砸到宫泽脑袋上去。
哪里还管得了自己受没受伤……
“那你明明受伤了,为什么不包扎?嫌自己血多是不是?忘了之前自己躺在那里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了?”这才是她最气的地方,见过了顾辞那个样子之后,再看他如今将自己完全不当一回事的样子就很气。
受伤的时候是不小心,那既然受伤了为什么还不当回事?自己想方设法地找宫家手札、提前回帝都,去找时家藏书,想为他出一点力,让他能够更健康一点……
可人自己呢?
“没忘……哪能忘……真的,这伤也不重,所以自己也忘了,往扶手上一磕才又裂开的。”顾辞这会儿哪还敢装可怜,当下信誓旦旦地保证,“你看……若是严重的话,也不可能这么快结痂,是吧?欢欢……莫气……下回一定不会了,好么?”
她没有气,就觉得……委屈。就好像,自己使劲拉着他往前走,他不仅半步都不曾动,反倒一屁股坐下了。
她瘪着嘴,不说话,半晌,“啪”地一声丢下了手中绷带,气鼓鼓地就起身朝外走去,“我去找片羽来!”
手被拽住。
掌心处有黏腻的触感,带着滚烫的热度……时欢眉头都拧巴在了一起,却听顾辞说道,“我虽知你不喜血腥,却还是用这只手抓着你。欢欢……若我用另一只手抓,你是不是就要甩开了?”
他将他的那点儿小心思,明明白白搁在她面前。
她不喜欢血腥。闻不得鲜血的味道,那味道令她作呕。这两年更甚。
可此刻掌心的黏腻,她并未觉得恶心,只觉得……心疼。
顾辞这个人啊……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她心软的地方,然后用针尖轻轻一戳。微疼,并不明晰,余韵却悠长,以至于能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让人不得劲儿。
就像此刻。
这手却是怎么也甩不开去了,心头沉沉压着的不悦和委屈,也渐渐消散,最后只剩下了无力。
他的手轻轻一拉,自己便只想到他满手的伤,生怕他牵扯到伤口,于是,乖乖坐下了。
但是他自己,半点没有顾忌。
时欢叹了口气,低了声,“你松开……”
手没松开,顾辞又轻轻晃了晃那手,“那你不许去叫片羽……”
那一晃,晃地时欢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跟着晃了晃,她点头,“不叫她。我帮你包,你松开……”
这一回,乖乖松了手。掌心处,鲜血粘结,模糊一片的血红,比方才的伤势更严重了些,有些伤口处因着他一再地折腾,已经有些不能看了,皮肉都翻卷了出来。
时欢看得眉心跳了跳,拿着布巾一点点沿着伤口边缘擦拭血迹,小心翼翼地,生怕触及了伤口,偏生那位是个不省心的,好好包扎的时候,偏还要讨价还价,“欢欢……”
声音很低,像大型的猫儿摇着尾巴冲你撒娇。时欢的手微微一颤,划过伤口,她愈发凝神,只应付着,“嗯?”
“不要和顾言晟一辆马车了好不?”他低了头,凑近他,眼神落在她小巧的耳垂上,那耳垂没有耳洞,并无半点饰物,白皙,姣好,完美到令人叹息。
可他知道,那耳垂最美的时候,是泛着艳丽的红。
时欢还专注在伤口上,闻言也没留意,也没理他,他又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袖,拉地她手跟着一颤,时欢下意识呵斥,“别动!处理不好伤口会留疤。”
留疤而已,他又不介意。不过看得出来,小丫头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他不能留疤。于是顾辞就真的不动了。
手不动了,嘴巴没停,依旧坚持,“那你答应我,和我一辆马车……”
“好。”
这一回满腹心神都在眼前这个伤口上的姑娘,已经将她方才小心翼翼遮掩着的很是紧要的包裹忘得一干二净,完全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不愿和顾辞一辆马车的缘由了,答应地很快。
顾公子终于圆满了。
沉了一早上的脸,雨过天晴、风光霁月。
他目光落在一旁包裹上,见时欢心思并不在此,伸手摸了摸那包袱,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