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繁华的都城,在北平,贫民区自然是极少的,却也有几处,藏在城北的角落里,清水巷就是其中之一。
它是一条临河的小巷子,很不起眼,巷前栽着一株老槐树,已经有好些年头了,枝桠虽然长得多,但上边都光秃秃的,几乎看不到叶子。
在巷尾,则有着一棵不大不小的枣树。
这棵枣树,是古风扬刚来的时候种下的,他就住在边上的小院子里。
他是穷人家的长子,十五岁就被赶出家门,独自谋生辗转已有五年光景,距离搬进清水巷,也约摸有着三年了。
秋分时节,下了一场秋雨,终究是将寒意给卷来了。
雨是翌日清晨的时候才停的。天蒙蒙亮,古风扬如往常一般起了个大早,没过一会儿,他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撕心裂肺般的哀嚎声。
“钱大有,死胖子,别嚷嚷!”古风扬擦了把脸,披上一件长衫,才打开门,瞪了一眼门外的胖小伙子,低声喝道,“要是把隔壁的翠花吵醒了,可又得指着你的鼻子一顿臭骂!”
钱大有一听,下意识地闭紧嘴巴,“翠花”这个名字仿佛有着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吓得他浑身的肥肉都抖了几抖。
好半晌,钱大有才缓过神来,依旧哭丧着脸,小媳妇似得拽着古风扬走出院子,望了望四周,压低声音,道:“你倒是快看啊!”
古风扬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原本挂满枝头的枣子,因为一夜的雨,纷纷落下来。这些枣子早就熟透了,砸到地面上,免不了变得稀烂,大多是不能吃了的。
“不过是几粒枣子罢了。”古风扬道。
“这哪是几粒呀,好几十、上百呢!前几天我就劝你尽快摘下来,这下可好,没得吃了!”钱大有埋怨着。
“谁说不能吃了,味道好着呢。”古风扬随手捡起一粒烂枣,往嘴里一塞,嚼上一嚼,再把核吐出来,然后当先往清水巷外走去。
“走吧,该出工了……”
身后,钱大有一跺脚,只得跟上。
长在北平的穷人,是从不缺活计的。但这些活儿,也分三六九等,古风扬和钱大有干的,算是里边顶好的。
他们年轻,早些年入了脚行,全凭力气吃饭,平日里除了搬运一些货物外,便是拉起洋车,带上闲客满北平城的瞎转悠。
这日子,过得也算自在。
运气好,碰巧遇上出手阔绰的客人时,还能够领上点小钱。等攒够了钱,就跑去最下等的窑子里喝花酒,还不是将生活过得美滋滋的。
“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家上三代全是穷人,到了老子这里,也休想多出半个子儿!”用钱大有的话,便是如是说。
北平是个讲规矩的地方,规矩多,才好办事,北平的脚行自然也有许多规矩。
入了脚行,每日清晨都必须前往兴隆桥,行里的龙头会在那里安排白日里的活计。
兴隆桥,正是出入北平的第一座大桥,距离清水巷倒不是很远,拐过三条巷子,穿过两条胡同,再走过一条长街,便能看到了。
两人走上桥的时候,天正好大亮,桥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多是为生活而忙碌奔波的人。
有挑着担子,边走边吆喝的小贩;有身穿制服,步履匆匆的职员;也有刚从乡下赶进城的农夫农妇,颇有些慌张的站在桥头,手足无措。
偶尔还能看到几位穿着艳丽旗袍的光鲜贵妇人,牵着去上学的孩子,趾高气昂地从身边经过,不过这类人大多时候是坐车的,走路对于他们来讲,只算是件新鲜的稀罕事。
而在这么多人中,有一个人,格外的显眼。
他是个老人,有些上了年纪了,头发银白,胡须花白,偏生还喜欢套一件灰白的长褂子。
他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也微微眯着,背着手,靠在桥沿的白玉石狮子上,像是坐着,又像是笔直的站着,好似一株老松,老远就能一眼瞧见。
“知道乔叔的眼睛是咋瞎的吗?跟人争脚行龙头的时候,被活生生戳瞎的!不过他当了龙头三十年,只赔上一只眼睛,这笔买卖到底还是大赚!”钱大有每次瞧见乔国振的时候,都会偷偷地说。
古风扬不搭理他,挥手向老人打招呼,道:“乔叔,今儿个还是您早嘞!”
对于这位脚行的龙头,古风扬是心存敬意和感激的,且不论其他,单是清水巷的小院子,就是这位老人低价转让给他的。
“你小子,这几年,哪天比我老头子早了!”乔国振听见声音,扭头看了古风扬一眼,笑骂道。
“那是,没您老精神呗!”
“年纪轻轻的,要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骨,可就活不到我这把岁数咯。”
“哈哈,也没想活多长,指不定会比您早走一步呢。”
古风扬大笑,正说着,已走到乔国振身前,钱大有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后面,盯着那只瞎了的眼,浑身一颤,再小心翼翼地唤了声“乔叔”后,便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乔国振仍眯着眼,不待古风扬问,率先开了口,道:“今日给你俩留了个简单轻松的好活,到快活林去,拉上两位贵客,再送往紫禁城。”
“就这点活儿?”古风扬纳闷,平时他当车夫的话,最少也得拉满五个客人。
“就这点活!”单手一撑石狮子,乔国振完全站起来,这个老人竟然比古风扬高出整整两个头,他拍了拍古风扬的肩头,凑近了,又道:“小古啊,这两位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