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灵州到明州,路经大小城镇共三百来个,从抵达时日算起,差不多耗了三个月左右,相比当初林砚赶赴灵州,耗了两月的行程,要快了不少,不过也是因为路程少了近半,才有如此快的速度。
林砚三人三骑,中转宜兴与湖州,后至苏杭,路途虽说有些许艰辛,可却没有人叫苦叫难,毕竟老话常说,帷幕一过,好戏刚刚开始,可这连帷幕都还没有拉开呢,在如此快马加鞭之下,已渐达了南唐的边陲。
大道左右皆是种满了鲜花,如今正值春露,自然是开得极艳,饶是林砚与姜少卿这种不在意风雅的男子,也是一阵心神舒爽。
而上官仪则更为常见的小女人态,将一朵杜丹采下,戴在了那一头乌黑的青丝之上,花香与那女子生而具有的体香结合在一起,散发出一种莫名的幽香,配上那秀气的脸蛋,气势立刻便把两个男的给压得喘不过气来,形成一种天上人间的滑稽对比。
本来这种状况便让林砚颇为不忿,没想到愣是姜少卿,都时不时地去撇一眼,满脸通红,眼中尽是一种柔情,此也是男女间可敬之意罢。
在林砚眼中,只是这家伙不争气而已,虽说不可揍他一顿,但也是免不了嘴上的念叨一番。
当然,也只是二人凑在一起轻声言语,师叔的狗血淋头让自己失落无比,但在那上官氏的女子眼中,倒是成了这两男人之间的腻歪。
若是让二人知晓了,便是哭死,拔剑自刎也估计自证不了清白了。
眼前逐渐显现了一座热闹的小镇,镇名花雅,名字倒也是秀气,与途经大大小小的山镇对比,确实雅致了太多。
细思一番,加以品味的话,便会觉得实至名归,若此谷间百花相绽,还算不上风雅之色的话,试问此间何来雅物、雅景、雅人呢?说到底也是,fēng_liú事由fēng_liú人谈恰乃大fēng_liú,凡世尘事由fēng_liú人评雅也算fēng_liú吧?可fēng_liú事庸人论,俗人事也庸人谈,那便是俗不可耐了。
进了花雅镇,林砚以气观相,此镇倒是不大,近了百户人家。
劳作之人见有进镇的,镇口的人却也停了步履观上一观,那林砚姜少卿二人,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也就寻常巷陌行人的气质,可视线到了那上官仪身上,就有些愣住了,花雅也只是小地方的小镇,虽算不得穷乡僻壤,却也不达几两金贵,美人倒也出过一二的,但皆进宫做了宫女,前两年也传出,有个到了嫔妃地位,家里人也都是显了贵,但可比不上眼前这等姿色啊,对于自家这种小地方来说,便是天仙下凡也不为过。
上官仪之以有这般变动,也是林砚的过错,自从上次疗伤之后,发现其面容之下,隐约有着一层生根面皮,最后细究之下,发现其本人也不知所云,征得同意,这才用覆云手将其揭下,不曾想在面皮之下,隐着更加清美的面容,说是天生媚骨,可能也只差些许了。
对于此事,排去一切,便是那冰清庄主的手笔,连上官仪本人也是惊讶不已。
林砚一行人在镇冠的围观下,找到了一家客栈,在寄养了马匹之后,便入内点食酒菜饮食。
小二无疑最为殷情,就连店家也热情地拥过来亲自招待,那女子如生得如此俊俏,但干他们这一行的,只能是一饱眼福,其他都是不用想的,其一是来者是客,其二就是因为来者是客,不知来历不可乱来。
围着说书人听着高谈阔论的食客,也皆是望过来,些许心存歹念的狠角色,在看到两个身带佩剑男子,特别是其中一个身上绕着一股令人心寒的血气,便是止住了心思,至少此人手中是沾过不少人命的,若惹其恼怒而大开杀戒,岂不冤哉?换过方面想,更有可能是某个边陲门阀的将种子弟,不管怎么说,前者后者,都不好惹。
店家热情地用出了平曰不曾有的招呼道:“两位公子,还有这位小姐,您们阁上请。”
林砚笑了声,倒也是点头致谢,便唤二人过了去。店家也不愧是经营老辣的滑头,一眼便看出林砚乃是此行的领头,对于这类人物,一般都有着不凡的显赫家世,即使不能拍砖去不要命地敲诈等死,也得好好地巴结,若是攀上了些许关系,岂不发达?干他们这一行的,和这些个世家子弟混个脸熟,也未尝不可,毕竟人缘这种东西,有时比金钱都来得好用。
店家领着林砚一行上了那阁上雅席,便连跑带跳地匆匆端来了碗筷酒水,豪声道:“公子,此间花雅虽偏于一禺,鄙店之食也多为民间小菜,可唯有这酒水上佳。”
林砚笑了笑,故意捧了场,打趣地问道:“哦?不知老哥说的是哪种佳酿?”
店家哈哈地笑了笑,先是人上常情地承了那句“老哥儿,”又是不卖关子地说道:“想必镇前的那片花海,老弟你也是见了,这酒水名曰百花醉春酿,乃是在初晨时采摘最鲜最艳,又娇欲垂滴的花瓣,加以米糠,埋入花地内三年三载,又加以土窖精酿而成,平时不是贵客,是绝不会拿出来的。”
“老哥我这两坛百花酿,也是由自家那婆娘亲手酿的,存放了四五年了,酒味更加清甘回香,平日里便是嘴馋,也不舍得尝上一丝,今日见了老弟你,还有旁边这两位公子小姐,自然是轮到这几坛酒高展身手的时候了。”
姜少卿笑着抱了抱拳,而上官仪却也是微笑着回了个礼,对于二人来说,既然是让了辈分,那林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