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霸天城,一定要先经过无忧镇。
住在无忧镇的人并不多,如其镇名一般,大多活得快乐无忧。
李老汉是一个鞋匠,平平安安在无忧镇上生活了几十年。
镇上只有一口水井,水打多了就会变得浑浊。
李老汉每天都起得最早,每天他打到的水都是最清的,没有一丝杂质,他一直以此为傲。
今天当他起来挑水的时候天还没全亮,却发现无忧镇上突然多了很多人。
这些人不是带刀就是佩剑,他们三三两两在站在街道上,让本不宽敞的街道顿显得拥挤起来。
李老汉心里不由嘀咕,但他还是如往常一般挑着水桶来到镇中的井边。
冰凉的井水打上来似乎还带着一股清香,李老汉满意的挑着水回了家,打开了铺子的大门。
这时候李老汉的女儿小雪也起来了。
小雪今年十四岁,聪明伶俐,长得俏丽可人,是李老汉的心肝宝贝儿。
娘死得早,但小雪一直很乖,每天清早都会起来帮爹爹做事。
揉了揉了睡眼,看到眼前这么多带刀带剑的武林人士,小雪心里有些害怕,忙拉住爹爹的衣袖,问道,“爹爹爹爹,他们都是谁啊?”
李老汉摇了摇头,“爹爹也不知道。”
李老汉有些担心,就叮嘱小雪道,“小雪,你还是呆在里屋吧,今天不要出来。”
小雪乖巧地应了声,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炊烟渐起,清晨的阳光又一次照临无忧镇。
可对无忧镇的居民来说,这一天是否还与往日一般无忧呢?
杨八哥来到了无忧镇。
再过一天就是霸天城城主司徒方圆的60大寿。
同时霸天城已经传出消息,司徒方圆将在明天将城主位传于首徒司徒明了。
60大寿并不是什么大事,重要的是这一次的城主之位的传递。
权力的交接也不是什么大事,重要的是霸天城是江湖五大势力之首。
其余四大势力中离火离水二宫唯霸天城马首是瞻,几成附属,十大门派联盟则内部纷争不断,难成大事,绝情帮远在大漠,而缥缈鬼域则是神秘莫测,极少显山露水。
所以霸天城实际上就相当于半个江湖,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在会在霸天城的必经之路无忧镇上的缘故。
杨八哥走进李老汉的店铺。
他要买一双鞋子。
他脚上的鞋早已经护不住他的脚,连续几天的赶路他人没感觉疲惫,却忽略了鞋的感受。
对一个喜欢用脚走路的人来说,鞋岂非很重要?
李老汉正在修一双鞋子。
不知怎的,他心里感觉十分不安,老是下错针,好几次还差点扎着手指。
所以当杨八哥走进来的时候他几乎吓了一跳,但很快便明白过来。
“小哥,你是要修鞋还是要买双新的?”
“买。”
李老汉指了指了身旁的板凳,“你先坐着,我给你量脚。”
杨八哥依言坐下。
李老汉向里屋喊道,“小雪,打盆热水过来!”
杨八哥见到了小雪。
小雪也看见了杨八哥,但她却只注意到了那双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鞋子,不由“扑哧”一声笑了。
杨八哥不禁有些尴尬。
水温刚刚好。
当杨八哥把脚放进热水里时,舒服的轻轻“哼”一声。
他忽然有一种感动。
要一个杀手感动是很难的,也许无论你施与多大的恩惠他也不会有半丝感激。
但杨八哥却真的感觉到了心里的感动,所以把脚下放在水里一动不动,闭着眼,细细地品味着水的温度,细细地感受着心里那一股陌生的感情。
不料这个样子却又让小雪笑了。
小雪忽然对这个沉默寡言的人有了些兴趣,便问了起来,“大哥哥你们这是去哪里啊?”
“霸天城。”
“哦?去那里做什么?那里都是黑黑的房子一点都不好玩。”小雪不解。
李老汉身体一震,眼里慌乱一闪而逝,忙喝斥道,“小雪,你回去做饭,别在为里打扰我补鞋。”
杨八哥觉察到了,却也只是暗暗放在心上。
小雪噘着嘴不高兴地回后头去了。
鞋选好了,很软,刚泡过的脚穿上去很舒服。
而且,这一双鞋只要八两银子
杨八哥十分满意,付了银子,便走了店门,李老汉也未多言。
穿着新买的鞋走在无忧镇的街道上,杨八哥低头寻思着。
是现在就去霸天城还是明天和这些武林人士一起去呢?
正思考间,忽然一人拍了拍他肩膀,杨八哥豁然心冷。
“杨八哥!”
回头一看,正是风儿。
“天下第三风?风儿?”杨八哥喃喃道。
风儿眨了眨眼,“是呀。我们有缘吧!”不待杨八哥答话,“走,我们找个酒楼坐坐。”
“你不是不喝酒吗?”
风儿大笑,“不喝酒不代表我不能去酒楼吧,算是陪你不行?”
酒楼早已坐满。
风儿无奈地耸了耸肩,两人又只好来到街上。
“啊!”
一声急促的尖叫传来。
只有女人才能发出这么尖利的惊叫。
人虽然很多,街上虽然十分吵闹,但杨八哥的耳朵还捕捉到了。
身形一闪,杨八哥向声音来处掠去,疾若惊鸿。
声音的发源处正是李老汉的鞋店后。
尖叫的发出者正是李老汉的女儿小雪。
小雪在厨房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