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为是亲爱的人,到最后却陌生如同路人。曾以为仅仅只是路人的人,却成为了你最亲爱的。”
这是奶茶刘若英《亲爱的路人》mv中,最开始的一段独白。它道出了我所有的心声。
从认识子杰那天起,我就将他当成是亲爱的,仰望、崇拜、爱慕,都不以表达我爱他这件事,我撞破头流了血,也要埋进他这条洪流中。如愿以偿,我们结婚,成为亲密的枕边人,夫妻两字于我而言,是最最甜蜜,最最亲爱的。
那时候,就是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会有一天,我和他将成为路人。
而陆向左,在我没有解开尘封记忆前,我将他定为衰神、坏蛋、噩梦,念起他就觉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跟他一个大院长大,然后受他荼毒成长。没被歪曲成坏孩子,是我心理素质佳,他去了国外后,更是觉得与这人就不过是路人了。
却没想,有一天,我将这个路人,变成亲爱的,决定与他共度余生。
这,是不是就叫,世事无常?
差不多一月过去,我准备出院。这期间,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子杰都没有来病房。但我知道,他仍然每晚都有来,但不会再进门,只是坐在走廊里,就那么枯守一夜,天明以后再离开。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执着,可又无法走出门去让他以后不要再来。
但凌迟的这天,终究还是来了。
从走进民政局到走出,我整个状态都是恍恍惚惚的,有午夜梦魇时,灵魂浮游在空中飘,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还在那处躺着的感觉。
垂眸间,喜庆的红很是刺目,当真是讽刺,以前总说结婚是红本,离婚是绿本,以此来分开喜与哀的情绪。不知何时,居然连离婚证也变成了红色,只是封面变了一个字而已。是否意味着,离婚是好的新开始?
犹记得那时候,我揣着两张结婚证书,笑得嘴都合不拢,还一走出民政局大门,就拿手机给拍了张照片传给宁一去炫耀。情景依旧,同样的两个人,却物是人非。到底还是不同的,那时的我是拿着两个红本子,他两手空空;而今,我们一人一本,我的这本在手上,他的那本揣兜里了。
鼻子酸的厉害,但不敢回头看他,怕他的眼中那支离破碎的痛楚,会将我击溃。我残忍的主导了这场婚姻的开始和结束,最终留给他的是心殇。泪意涌出时,我低着头使劲揉眼睛。
子杰在身后问:“怎么了?”
我低声说:“刚被风迷了眼,沙子进去了。”
他紧走两步到跟前,略使了力拉开我的手,泪痕犹在,无所遁形,叹息从他嘴里溢出,“敏敏,别哭。你如果哭,我会......不死心的。”
泪更泛滥了,模糊的视线里看着他,很多天没见,他没有消瘦、憔悴、颓废,但却从内而外的散发了悲伤。如此凝望他的机会,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有,我只能在回忆中想他了。他话中的意思,是否代表他会在这之后,对我死心?
如此,不正是我所想要的吗?
他艰涩地开口:“能......再抱你一次吗?”
我想说不能,离婚后我们就是路人,再不该有留下任何会令对方遐想的行为。可行动与理智不统一,我已经轻点了头。下一秒,温暖的怀抱将我紧紧相拥,默声流转,谁都不出声,就在这民政局大门之外,两个刚刚离婚的人,抱得比谁都紧。
曾听过一句话说,拥抱是两个人心与心距离最近的时候。但我却认为不是,拥抱时,心房的位置,一个在左,一个在右,根本无法一致跳动。这世上只有一种方式,心房才靠得最近。听到自己轻声要求:“子杰,你能背我吗?”
他似怔了下,接而回:“好。”松开怀抱,走到我前面,半蹲而下,我趴到了他背上,双手绕过他的脖颈轻轻环绕。臀下微提,我整个人就被他背了起来,他问:“去哪?”
我举目往前看了看,“沿着这条人行道,你走九十九步好吗?”
人生若有百步,那就你背着我走九十九步,剩下那一步,让我自己来走。
三个月的恋爱,半年的婚后相伴,一年的分离,正式和好的再聚三个月,然后结束......看,开头和结尾,都是三个月,很多事真的是命中注定的。而如果,细数上我认识他到十个月集训的时间,居然也兜兜转转好几年了。
看来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不能以时间来衡量,在该开始的时候开始,在该结束的时候结束。他走得很慢,短短九十九步,连五十米的距离都没有,就要走完我与他所有的历程,每一步都如在淡去我驻足不走的魂。周遭的一切,哪怕吴市的早晨,空气清新,街景秀丽,都成了灰色的布景,像极了我每每在相机镜头前,定格的魂。
结束了,背着我走的这个人,那么爱,但还是得放手、转身。
我凝着他的侧脸,细致而贪婪。其实不用如此,我已经将他刻在了心上,永远都不会忘记,可就是想这么看着他,因为随着离九十九步接近,连这么看他都将成为奢侈。
我轻轻将脸贴在他背上,胸口也紧贴着,这时应该是心与心靠得最近的时候了吧。就让我任性这最后一次,从今往后,我从他生命中退出。
到第九十八步时,他停了下来,问:“我能不能不走这最后一步?”
原来我和他都有在默数,或者说在倒数着每一步,我压着声线道:“不能。”他的身体震了震,最终还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