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觉得人物繁杂的菇凉,章节结尾有人物简介,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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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晓走在应天城外城长长的甬道上,细细想着方才在御书房见驾的种种。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而如今那该来的却是也快来了。
秋日的太阳往西方渐行渐低,懒洋洋的趴在宫城的墙头。夕阳的余晖拖长了她的身影,峨冠博带于她身上也多出一分庄严厚重。今日时间已经不早,见驾后她没有再回太常寺,而是直接走出了应天城的朱红宫墙。
回府的轿子已经在宫门口等她了,素来服侍她的如是见小姐出来,上前依依说道:“小姐,上轿吧。”
尉迟晓拂手,“你们先回吧,我想走走。”她的动作既轻且缓,却丝毫没有女儿家应有的柔美——或者曾经是有的,这么多年也磨没了。
如是为难,劝说道:“小姐自己回去多危险。”
“天子脚下,有什么危险。”尉迟晓轻斥。她并非容颜极美的女子,或者说是她身上的峨冠博带消泯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美貌。在尉迟晓看来,如果想得到一些东西,那么适当的牺牲就是必要的,何况是无足轻重的娇美。
“再说你们小姐也不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声音介入,那声音柔和温婉,丝毫没有倏然而至的突兀。
从宫门中走出来的青年在这秋日就已经着上了厚重的皮裘,白虎的皮毛衬里从他黑色的皂衣官服的衣袖中不经意露出一角。黑色的皂衣是兑国文官的服制,可稀奇的却是他的腰间以青色的绶带挂了一柄武官才会有的宝剑。
尉迟晓看向来人,颔首说道:“玙霖。”
玙霖是他的字,文珑说道:“我送你们小姐回去,你们去吧。”他言语亲近不拘,却是举止谦和,温文尔雅,正是淑人君子,温润如玉。
文珑的话倒是比尉迟晓好用,如是向他见过礼就带人抬着空轿走了。
尉迟晓微微一笑,打趣道:“随国公亲自送我回府,可是要羡煞多少闺中女子?”
文珑早年随当今圣上轩辕舒征战,是有名的宿将,白马银枪,百战不殆,也是因功而封了随国公的爵位。后来他为救轩辕舒导致寒气伤了脏腑,再不能跃马平天下,这才退居朝内做了文官,拜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文珑于御史大夫任上,辅佐丞相,监察百官,功名卓著。正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典型。加之他性情温文,容貌俊逸,后世《兑史》称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 ,听闻他昔年为先帝昭宗伴读,白词念赋,引来百灵驻足聆听。
面对尉迟晓的玩笑,文珑谦然,“取笑了。”
以尉迟晓的官职,倒是有资格与文珑玩笑。兑国不同于北方的离国,不禁女子考学为官,尉迟晓便是轩辕舒即位以来的头名状元。她于当今圣上轩辕舒的父皇惠宗那一代中解元,先帝也就是轩辕舒之兄昭宗时期中会元,到了轩辕舒即位她又中了状元。三朝三元,一时传为佳话。不过,这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而今她已位列九卿 ,官拜太常 。
高官们所住的府宅离皇宫应天城不远,就在宫城的东手的永瑞坊,穿过东市便到。
正值傍晚,东市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吆喝的人多,买的人也不少。若是京中小吏,独自在此为官,这个时间在街上随意买点吃的,正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有在街上玩耍的孩子,拿着一文铜板欢喜的买些个零食解馋。这个时段空气中混杂着烤饼、包子、卤味、烤鸭等等复杂的香气,文珑和尉迟晓两人就在这热闹的气氛中悠然漫步。
“长宁郡主很喜欢这样的民间小吃。”尉迟晓提起的长宁郡主是太尉言节的胞妹,闺名独一个“菲”字,表字子芳。传说当今圣上第一次见她时,以为妖狐所化,其人美艳妖冶,轻盈善舞,犹善舞剑,剑气如虹,正应了一句“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当年许多人都以为轩辕舒登基后会纳言菲为妃,丞相吾思还曾向皇上提及,轩辕舒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这其中或许有一部分原因就出自文珑。文珑对长宁郡主倾心已久,他又没有正妻,按照道理说很可以请皇上赐婚,但文珑却一直都没有动作。
“家母很不喜欢菲菲。”文珑在尉迟晓面前这样亲昵的称呼长宁郡主的闺名。
“为何?”
路边卖胡饼的摊贩正在大声吆喝,贴在炉子铁锅上的面饼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儿,仅仅是闻着就觉得好吃。
文珑对尉迟晓说道:“无非是因为菲菲太过美艳,家母以为如此必招是非;再来便是嫌弃菲菲太瘦,不易生养。”
“那……你是怎样想的?”
“家母独自将我抚养成人,她虽常年住在桐庐,我亦不愿拂她的意。”
尉迟晓略有沉吟,说道:“也好,不过长宁对你……你打算怎么和她说?”
“她最近和日冉走得很近。”文珑说。
“日冉么……你确定吗?”
“应该吧,再说就算现在不确定,我既然已经不能和她怎样,不如成全。即便她此时无心,怎知日后无心呢?”
“这种事还是顺其自然吧。”尉迟晓说,“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和长宁郡主在一起的时候,是我面圣那天,殿上左右都是陛下的近臣,各个庄严肃穆,唯有郡主拉着你的手在说话,那样无拘无束。你看她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我长这样大从没见过有哪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