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中古史1
《查士丁尼法典》是怎样制定的?
476年,西罗马帝国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本已摇摇欲坠的帝国大厦,在强悍野蛮的日耳曼人的冲击之下终于灭亡了。
西罗马覆灭后,东罗马帝国依然健在,而且相当繁庶,这主要得力于东罗马有利的地理环境。
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旧称拜占庭)位于欧亚两洲交界处,扼黑海咽喉,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十分迅速。
特别是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国势日盛。
在这种情况下,查士丁尼才有机会制定一部伟大的传世法典。
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
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
这部《敕法汇集》在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
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它系统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罗马共和时期至查士丁尼为止所有的法律和法学著作,卷帙浩繁,内容丰富。
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已发展到极其发达、完备阶段,对以后欧洲各国的法学和法律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另外,法典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
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辞严格、确切和结论明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为后世法律奠定了基础。
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的原因是什么?
376—568年,散居罗马帝国境外的以日耳曼人为主的诸“蛮族”部落大举强行移居帝国境内,并各自建立国家。
民族大迁徙的原因是日耳曼人的原始公社制解体,部落显贵、军事首领及亲兵渴望向外掠夺新的土地和财富;人口自然增长对生产发展力形成压力,为了发展畜牧经济,日耳曼人不得不向外地迁徙。
罗马奴隶制的危机和帝国的衰落,无力抵御外族入侵,因而使“蛮族”的武装迁徙深入帝国腹地。
直接推动民族大迁徙的导火线是375年匈奴人对日耳曼民族的一支东哥特人的侵袭。
历时约两个世纪的日耳曼民族大迁徙,在当地奴隶、隶农起义的支持下,摧毁了罗马奴隶制帝国,建立了日耳曼诸王国。
这些日耳曼王国虽各具特点,但在本身原始公社制解体和国家产生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罗马帝国生产力的影响,使日耳曼人阶级和剥削的萌芽与帝国晚期所发生的奴隶制解体及封建制因素的萌芽结合起来,结果都先后确立起新的封建制度,其中以力量最强、存在最久的法兰克王国最为典型。
民族大迁徙的结果导致了罗马古典奴隶制的灭亡和西欧封建社会的开始。
西欧政教二元化结构是如何形成的?
六七世纪的西欧,政治上是日耳曼诸王国并立,经济上是自然经济,城镇败落,起重要作用的是日耳曼贵族和罗马贵族的大庄园,以及日耳曼人的农村公社。
日耳曼国王对西欧根本不加治理,也不会治理。
他们把王国看做私有庄园,凭一时好恶,随意把土地和权力赏赐给贵族、教士。
逐渐,日耳曼移民与当地居民融合,罗马贵族与日耳曼贵族联姻,日耳曼的骑士取代了罗马的礼俗。
文化上日耳曼人目不识丁,当时唯一有文化的人是教士,唯一的精神生活只是在修道院。
日耳曼国王控制着西欧国家的政权,但精神文化生活的领导权却属于基督教会。
这是西欧新文明的形成时期,其特点是:基督教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国家政权,独立发展,如此造成西欧独特的、政教分立的二元化结构。
与东方传统的一元化结构不同,二元化倾向于变革,倾向于创新,它有助于推动西欧文明的发展。
这样,日耳曼蛮族的传统,与教会、修道院所代表的罗马—基督教文化,处于一种又斗争又结合的长期过程中。
正是由于日耳曼因素和罗马因素的相互作用,推动了西欧中世纪文明的发展,从而为西欧近代文明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何谓“加洛林文化”?
加洛林是古代西欧法兰克王国的一个王朝的名字。
加洛林是取自查理大帝的“查理”拉丁文译音,所以后来的历史学家把查理大帝统治时代的文化称为“加洛林文化”。
法兰克王国是在古罗马的废墟上建立的。
起初,日耳曼人并没有重视古代希腊、罗马的优秀文化传统。
相反,在这些过惯了游牧生活的日耳曼人眼里,有强壮的体魄比有文化知识更重要。
那时的帝国中,别说是老百姓,就是查理大帝的王公大臣们,目不识丁的也大有人在。
为了培养为国家服务的人才,查理当上国王以后,曾经多次下令让教会和寺院兴办学校(那时,由于宗教盛行,所以掌握文化知识的多是一些神职人员),他自己也参加学习。
在远征意大利的时候,查理大帝广收天下人才,一些学者和有